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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速读:违反“限高令”乘飞机?法院:罚款5000元
来源:封面新闻  时间:2023-07-01 21: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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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辰雨 封面新闻记者 贾娇


(资料图片)

7月1日,记者从四川隆昌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开出一份惩戒违反限制消费令罚单,对一名被“限高”后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飞机票乘坐航班的被执行人处以罚款5000元。

具体情况:

2020年,罗某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隆昌市法院限制高消费。在最高法院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中,隆昌市法院得到线索,罗某今年曾乘坐飞机出行。

经查,罗某违反限高令乘坐飞机的情况属实,其于2023年1月23日乘坐航班从成都双流机场前往香港并随后入境越南,目前仍未回国。针对被执行人罗某违反限高令违规乘机的恶劣行为,该院迅速采取行动。鉴于被执行人身处国外,无法采取传唤约谈、司法拘留等司法措施的情况,该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罚款决定,并通过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罚款决定书。同时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对罗某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主动认识错误,缴纳罚款。迫于法院的司法威慑力,被执行人罗某委托他人到该院及时缴纳了罚款。

下一步,隆昌市法院将按照最高法院统一部署,持续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对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规定的失信行为严肃追查。

法官说法

什么是“限制消费”?

限制消费是指执行程序启动后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执行措施。

限制消费令限制哪些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作为,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作为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法律后果?

被“限制消费”的人违反限制内容进行消费,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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